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1近年来,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及机动车数量骤增,飙车、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突出,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经与贵阳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协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园交通环境。
二、实施原则
宣传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考核。
三、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保卫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在保卫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联络员:
四、实施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科学设置交通路线,合理布局交通标识标牌,规范车辆停放区域;
(二)在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支持协助下,修订《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三)依法依规禁行摩托车,打击整治无证无牌车,规范管理电动车、机动车,实现校园绿色出行;
(四)推进贵州大学校园交通“零”事故、机动车辆“零”酒驾示范高校建设,实现校园交通管理、车管服务一体化。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情况摸排
对全校师生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数量、证件(合格证、发票、执照等)、来源、使用年限、最高时速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校内门面经营户(含合作企业)的摸排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完成对所属部门员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园负责完成对入驻企业的摸排工作;
(6)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完成对留学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教职工(含外聘员工)的摸排工作。
2.调查研究
(1)校内调研。为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避免引发网上负面舆情,由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大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分类梳理,为下一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校外调研。借鉴其他高校在校园交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由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完成。
(3)发出倡议。由教师工作处、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停止使用摩托车和无牌无证的电动车、机动车。
(4)路面排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在校园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进行实地盘查,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师生进行教育。
(二)实施阶段
1.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改造
(1)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位设置要避免与行人的行走路线冲突,确保合理的道路宽度,全力保障道路通畅。
(2)维护保养好道路,处理好车行道路与人行道路之间的关系,实施道路统一规划,做好主、干、支路和人车混行道路的建设,使各级道路衔接顺畅。
(3)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健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灯等,规范机动车行驶路线、行驶时速,明确禁止车辆停放位置,达到道路无盲区。
(4)利用现代交通路况智能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
2.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3.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1)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社团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规及《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进行动员宣传,并签订遵守交通法承诺书。
(2)各单位(部门)通过政治学习、网络、微信、QQ等多种形式把学校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发挥教职员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职员工倡议在校园内不再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通过骑自行车、搭乘摆渡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
4.重点整治
交通法没有禁区、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园交通科学规划、广泛宣传教育的前提下,学校将联合贵阳市交管、公安部门开展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安全整顿月活动,对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通行,违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包庇不护短,要让制度长牙,规章带电,充分发挥处罚警示教育作用。
5.长效管理
(1)规范管理。学校将长期在校园内设校园交通执勤卡点,对于证件齐全的车辆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纳入门禁管理系统,规范停放。禁止证件不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依规处理,涉嫌违反交通法规的通知或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级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学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各学院与相关单位在新生进校报到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有序清退。针对目前校园内学生拥有的证件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随着学生的毕业自然清退出校园,毕业学生不得把车辆留在校园或转卖给在校学生。
在做 ……此处隐藏24398个字……,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磐 雷张涛
副 组 长:赵 凯 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