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在现在社会,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1甲方:xx
乙方:xx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xx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甲方:xx
乙方:xx
日期:xx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2甲方:xx
乙方:xx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xx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日期:xx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该房屋的出租人,我保证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一、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认真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
二、告知外来承租人在入住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申领《居住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
三、发现可疑物品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包庇犯罪,不提供违法犯罪场所。
四、出租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出面积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储藏室不出租给人居住。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服从和协助管理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接受公安、房管等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租赁房屋变更承租人或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违反出租房屋的有关管理规定,自愿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责任人(出租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4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为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治安,合法出租房屋,我镇特向各村治保委员会签定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保证做到:
一、对承租人应逐一查看其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外来暂住人口需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或证件与承租人身份不符的,保证不出租房屋。
二、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暂住人口居住时,在24小时内带领承租人到镇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三、将房屋租给本镇常驻人口居住时,在24小时内带领承租人到镇派出所申报办理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四、在各村治保委员会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保会工作,搞好本户安全防范工作,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脏、窝脏、制假、贩假、卖淫、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将房屋出租给“邪教”组织或非法团体做为活动据点。
4、发现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各村治保委员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份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和村治保委员会对房屋出租户进行的治安检查。
六、如违反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屋,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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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5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______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 ……此处隐藏2490个字……诺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我将承担一切相的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房屋承租户治安安全保证书一式两份,水塘卫生院、房屋承租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责任人(出租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11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名称)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乙方雇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等电加热设备。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称)和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出租房屋名称)组织的消防演习。
9、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0、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甲方。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12甲方:xx
乙方:xx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xx
1、承租期内,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负完全责任。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负完全责任。
4、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甲方:xx
乙方:xx
日期:xx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13为了加强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的治安综合管理,明确房屋出租人在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正常的房屋出租秩序,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受委托人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房屋租赁及出租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对出租屋实施的治安管理和综合管理,主动向承租人及同住人宣传出租屋治安管理和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督促其自觉遵守;
三、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或无民事行为能的`人员;
四、住宅出租屋应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居住面积不得少于人均六平方米;
五、出租人或受委托人应在承租人及同住人入住24小时内,对其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备案;承租人入住3日内,向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提交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承租人及同住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督促或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
六、出租人或受委托人应在租赁关系设立起10日内,同承租人及时到出租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七、主动掌握出租屋治安情况,发现承租人及同住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不得包庇、纵容承租人及同住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出租屋核定居住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应配备管理人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九、定期对出租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和安全隐患;
十、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于变更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社区提交有关材料,办理登记备案合同终止、租住人员注销等手续;十一、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询问,协助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出租屋实施的管理。出租屋业主因故不能实施日常管理时,应当委托代理人履行出租人的职责,并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代理人不得将代理权限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所委托事宜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若有违反以上事项行为的房屋出租人、受委托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__X派出所 __X社区 出租人或受委托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屋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